开庭传票提前几天送达?开庭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?
2023-05-31 10:45:43 来源:法务在线 编辑:

你好,开庭传票需要在开庭三日前送达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
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审理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和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

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;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。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。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,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。

后果:

1、拘传

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。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。

2、缺席判决

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,结果可想而知。对于传票,不存在收不到,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,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,一定期限后,就视为收到。

关键词: 法定代表人 人民法院审理答辩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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